重庆文理学院
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院督〔2019〕8号
关于教学督导委员会换届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由于学校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同时今年也是教学督导委员换届之年。现将开展换届选聘教学督导委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级教学督导委员会
校级教学督导委员的产生由二级学院推荐和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名相结合,学校批准聘任。各二级学院结合本学院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推荐1名校级督导委员,条件要求:
1.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优良,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师生,爱校敬业;
3.为人正直,处事公正,敢管愿管,德高望重;
4.教学水平高,经验丰富,熟悉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教学规范;
5.愿意参与学校教学督导工作。
二、二级教学督导委员会
各二级学院要建立二级教学督导委员会,由主任1人、督导委员3-5人、教学督导秘书1人组成,负责本学院的日常教学督导、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等工作。二级教学督导委员由二级学院选聘和管理,二级督导委员会主任原则上为分管教学的院领导担任,督导秘书原则上是教学秘书,督导委员原则上为3-5人,结合本学院的学科和专业分布,参考校级督导委员条件要求。
请于2019年9月18日前将教学督导成员及推荐名单(见附表)纸质版(盖章)报送恪勤楼214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jxdudao@163.com。
特此通知
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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