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相关人员:
本学期已经过半,上半学期忙于审核评估工作,现评估工作暂告一段。在此温馨提示各单位及相关人员做好以下工作:
一、课堂教学质量同行评价和自我评价
按照《关于开展本期课堂教学质量同行评价和自我评价的通知》(院督〔2017〕6号)要求,请妥善安排时间完成同行评价和自我评价工作,于第18周末(2018年1月12日)前将《同行评价结果汇总表》和《自我评价结果汇总表》纸质版盖章后报送督导办(恪勤楼405),电子版发邮箱jxdudao@163.com。
二、听课任务
根据《重庆文理学院听课制度》(重文理教〔2017〕52号)规定,各类人员应完成相应的听课节数,请安排好自己的宝贵时间,认真完成听课任务,同时通过相互学习交流,提高学校教师教学水平。
1.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量不少于6节。其中主管教学的校长每学期听课量不少于8节。
2.教学部及各二级学院中干每学期听课量不少于8节,教工部、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学工部部门中干每学期听课量不少于4节。
3.教工部师资建设科以及教学部各科室科长、教学服务部门其他教师岗人员每学期听课量不少于4节。
4.教研室主任、担任指导青年教师任务的教师每学期听课量不少于10节。
5.无高校教学经历的新进教师进校第一年每学期听课量不少于16节;各二级学院其他教师岗人员每学期听课量不少于6节。
6.辅导员每学期听课量不少于20节,主要听其所带班级的课。
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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